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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 推迟至2019年起考核
发布时间:2017-09-30

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 推迟至2019年起考核


摘要:9月28日,记者从工信部获悉,经过3个月的再度征求意见,我国乘用车“双积分”政策,也就是《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正式通过,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。与之前征求意见稿相比,最大变化便是新能源汽车积分核算取消2018年的考核,直接要求2019年与2020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为10%、12%。




《办法》的实施,未来将承接当下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,推动新能源汽车长效发展。这也意味着新能源汽车发展由政策驱动转向法规驱动。分析人士指出,《办法》是一个创新,通过传统车节油和新能源车发展两个重要方向有机结合,引领了国际乘用车发展的新趋势。


搭建新能源车发展长效机制

据了解,《办法》将于明年4月1日正式实施,在此之前,去年9月与今年6月已经进行了两轮征求意见。

其中,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,为该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的达标值和实际值之间的差额,与其乘用车生产量或者进口量的乘积(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整数)。实际值低于达标值产生正积分,高于达标值产生负积分。

乘用车企业新能源汽车积分,为该企业新能源汽车积分实际值与达标值之间的差额。实际值高于达标值产生正积分,低于达标值产生负积分。

未来获得积分的企业,可以按照相关规则进行交易。其中,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正积分可以结转或者在关联企业间转让。乘用车企业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可以自由交易,但不得结转。

《办法》的实施,将从根本上解决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长效机制问题。目前,新能源汽车政策体系已涵盖研发支持、市场准入、购车补贴、税收减免、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,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扶持体系,但对财政补贴依赖性强,缺乏可持续发展支持体系。

“双积分政策是一个创举,通过传统车节油和新能源车发展两个重要方向有机结合,引领了国际乘用车发展的新趋势。这是我国从世界汽车大市场转向世界汽车新市场切换的政策推进器。”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,新政策对企业的转型有明确的进度要求,也是符合国际潮流的趋势。


新能源车市场车企压力陡增

与之前两次征求意见稿相比,最大变化便是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推迟一年考核。

按照之前要求,2018年度至2020年度,乘用车企业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8%、10%、12%;现在为2019年度、2020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0%、12%。

与此同时,新能源积分门槛从之前的5万辆降到3万辆,将更多企业纳入了考核范围。《办法》提出,传统能源乘用车年度生产量或者进口量不满3万辆的乘用车企业,不设定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;达到3万辆以上的,从2019年度开始设定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。

崔东树表示,推迟一年实施新能源积分交易政策,对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会带来一定的积分利润损失。但由此导致新能源车发展的线路变化,未来的插电混动将有巨大的发展空间。并且,延期一年可让国际车企布局产业链,实现插电混动的快速提升。

实际上,《办法》未正式发布之前,其对产业倒逼现象已经出现。在征求意见稿期间,欧洲、美国、日本以及韩国四大汽车协会分别建议推迟双积分政策的实施时间。而过去4个多月时间,国内已经有三家新合资新能源汽车企业项目宣布启动,分别是江淮与大众、福特与众泰,以及东风与日产-雷诺联盟。

以今年上半年汽车销量来分析,国内能获得新能源汽车正积分的企业为数不多,仅有比亚迪、上汽乘用车、众泰、吉利、江淮、奇瑞等等。而国内销量大部分主流合资企业均未能达标,包括一汽大众、上汽大众、上汽通用、东风日产、长安福特等等。

如果新能源积分价格以每分5000元计算,大众旗下两家合资企业需要投入约10亿元,才能消除新能源汽车负积分。而部分新能源生产企业则可以获得上亿元积分销售收入。

南方日报记者 郭小戈

实习生 赵文霞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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